第17届 国际物流综合展 2026(LTT2026)出展企业系列 第15期

输送机停了。原因是一条皮带、辊筒里的马达,还是一台电源,在找到之前都不知道。这期间货物靠人手搬。

本期是替换这些零件的展出。不过替换之后仍有留下来的东西:这个零件接触什么。

LTT2026 的零件·驱动相关展出 — 四种替代

替代的东西现场不再做的事展出的轴
① 转动并减速迁就现成的输送机马达·减速机·驱动单元
② 传递并搬运用手矫正皮带跑偏输送带·传动带·辊筒
③ 推、抬、支撑靠人力抬起和推转电动缸·机构零件
④ 传递电与电波重新布线·为充电而停电源·非接触供电·工业网络

① 转动并减速 — 马达与减速机,以及把两者合为一体的驱动单元。有把马达装进辊筒里的形式、用于机器人关节的形式、把伺服马达与驱动器成组推出的形式。摆在前面的词是「停止精度」「低噪音」「长寿命」「免维护」。也有多家正面承接「想按自己现场的条件自制无人搬运车」这一需求的介绍。

② 传递并搬运 — 皮带与辊筒。输送用皮带、传动用皮带、用于弯道的、防止跑偏的。而且连接皮带的工具与维护用品也一并齐备。因为是每年更换的消耗品,这个领域比起性能更容易变成采购的话题。

③ 推、抬、支撑 — 电动缸、单轴机器人、升降轴,以及机构零件。可后装到协作机器人上的升降轴、重载用脚轮。也有展出建立在即使自动设备增加,手推车依然留下这一前提上。

④ 传递电与电波 — 电源与通信。装入控制柜的电源、可放在有粉尘与水的场所的电源,以及非接触供电。甚至有行驶中充电的形式。也有以无线的稳定性、以及通信中断也不停机的冗余化为轴的展出。

四者共通的地方

四者都不是成品。任何一种都要进入别的机器里才开始工作。所以说明的中心不是「能做什么」,而是「能装在哪里」。

减少的是停机时间,以及人要出力的场面。不减少的是那台机器正在搬什么。而且随着搬的东西不同,同一个零件在法律上的地位会改变。

直接接触食品的零件,不是零件而成为「器具」

食品卫生法第4条第4款对器具作了定义:「饮食器、烹调器具以及其他用于食品或添加物的采集、制造、加工、烹调、贮藏、运输、陈列、交付或摄取,并且与食品或添加物直接接触的机械、器具及其他物品」。

用于运输、并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机械 — 输送带或辊筒可能落入这里。在零件表上是零件,但在接触食品的那一刻,法律一侧就按器具对待。

这样一来第18条第2款就起作用。在已定规格的情况下,该款规定「不得销售、为销售之用而制造、进口或在营业上使用不符合该规格的器具或容器包装,不得使用不符合该规格的原材料,也不得以不符合该基准的方法制造器具或容器包装」。禁止所指向的不只是卖方。「在营业上使用」与之并列在同一句里。

材质一侧也有条文。第18条第3款规定,对于政令所定材质的原材料,其允许的含有量或迁移量「未在第1款的规格中作出规定者,不得使用」。第16条规定,接触食品并对其产生有害影响、从而有损害健康之虞的器具「不得销售、为销售之用而制造、进口,或在营业上使用」。

在药品·化妆品上,禁止所及之处从设备转到内容物

把同一条皮带用到药品生产线上,适用的条文就换了位置。因为食品卫生法第4条第1款的但书把「药品、医疗器械等的质量、有效性及安全性确保等相关法律(昭和35年法律第145号)所规定的药品、医药部外品及再生医疗等产品」从食品中排除。器具的规格伸不到那里。

取而代之,禁止落在内容物上。药机法第56条规定,所列的药品「不得销售、授予,或为销售或授予之目的而制造、进口、贮藏或陈列」,并在其第7项列出「混入或附着有异物的药品」。第6项是「其全部或一部由不洁物质或变质、变败物质构成的药品」。化妆品也一样 — 第62条规定「关于化妆品,准用第51条、第52条第2款以及第53条至第57条的规定」。

差别会以实务的形态显现。食品一侧发生的是那台设备不能再用。药品·化妆品一侧发生的是那批货成了卖不出去的东西。磨损粉末或润滑剂接触到时,停下的不是生产线而是库存。

处理电与电波的零件,手续会落到使用方·设置方

电源也有条文。电气用品安全法第27条规定「从事电气用品的制造、进口或销售业务者,除附有第10条第1款的标示外,不得销售电气用品,或为销售之目的而陈列」。这里讲的是卖方。

不过第28条第2款的方向不同:「从事制造以电气用品作为零件或附属品使用而制造的、政令所定物品之业务者,除附有第10条第1款的标示外,不得将电气用品用于该制造」。同条第1款对用于电气工作物的设置或变更工程的情形作了同一方向的规定。核对标示并未被安置为卖方一方的工作。

非接触供电还触及另一部法律。电波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拟设置下列设备者,应就该设备取得总务大臣的许可」,并在其第2项列出「无线设备及前项设备以外、利用10千赫以上高频电流的设备中,由总务省令所定者」。哪些设备属于对象由总务省令规定,但条文作为申请人所列出的是「拟设置者」。手续会转回到买了零件的一方,这是条文的结构。

所以要看的地方分成两处

一处是零件的性能:扭矩与减速比、停止精度、噪音、寿命、防护等级、供电距离与输出。这部分能用目录并排比较,展出也把它摆在前面。

另一处是接触的位置与进入的位置。那个零件是否直接接触食品,是否进入药品或化妆品已开封工序的附近,是否进入电气工作物的工程,是否使用电波。这些零件表上没有写。决定的是安装的一方,而条文点名的也是使用方·设置方。

只凭前者决定,可能变成性能提高了,那台设备却不能用,或者库存成了卖不出去的东西。这是听到「同样规格、这个价格」之后,还要再确认一层的地方。哪条规定如何适用,随品目与设备的持有方式而不同,个别是否适用取决于主管当局的判断。

咨询由本公司统一受理

参展企业都在等询盘。不过逐家接触的话,条件不合的一方也会持续来做销售联络。零件的规格项目多,家数越多,比较本身就越做不成。

本公司已将本次展出内容全数整理,在会场向各公司递送名片。只要告知是搬什么的生产线、是否直接接触食品、所需的速度与载荷、放置场所的环境,我们会向条件相符的一方确认,并把答复汇总后回复您。未经同意不会将贵公司的联络方式交给对方。

本公司交付的是信息。我们不是特定某一家的代理店或销售权人,而是把针对同一课题的多种方式并排介绍。站在从事药品·化妆品·食品进口与流通的立场,我们也会一并说明零件性能的问题与落在所搬之物上的条文之间的权衡。

参考的一次信息

本文关于展出的记述,是依据主办方公布的展出内容及各公司官方网站的公开信息整理出的趋势。未列举个别产品名·企业名,也未进行优劣比较或评价。公布内容为2026年8月时点。法令的适用区分与所需措施,因交易形态·品目·设备的持有方式而异,个别是否适用取决于主管当局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