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屆國際物流綜合展2026(LTT2026)出展社系列 第3回
想換掉包裝材料的企業越來越多。但實務上卡住的,不是「想不想換」,而是「換成什麼」。
背後是制度。2022年4月施行的塑膠資源循環促進法規定,前一年度塑膠使用製品產業廢棄物等排放量達250公噸以上的企業屬於大量排放企業,須訂定排放抑制與再資源化的目標並有計畫地推動。目標達成情形,則要求企業努力予以公開。
話雖如此,對進口並流通商品的一方而言,真正起作用的往往不是自家是否達到250公噸,而是被交易對象問到「包裝能不能換」的那一刻。壓力是從上游壓下來的。
通讀LTT2026包裝與緩衝資材的出展內容,可以看到對策清楚地分為四類。各自改變的東西並不相同。
四種對策
| 對策 | 改變什麼 |
|---|---|
| ① 換成紙・紙漿系 | 材料本身 |
| ② 減少樹脂 | 材料不變,減少用量 |
| ③ 以形狀吸收 | 材料與用量都不變,靠結構防護 |
| ④ 回收並重複使用 | 一次性這一前提 |
這四者並非並列的選項,變更波及的範圍不同。①連採購來源與驗收標準都會變;到了④,物流的組織方式本身都會變。以下依序來看。
① 換成紙・紙漿系 — 最容易理解,也最需要確認
採取這一對策的出展,形態涵蓋緩衝材、信封、托盤與成型品,但訴求方向一致:「可以直接當作廢紙投放」。省去分類工序這一說明是共通的。
另一方面,替換之後必然要重新追問的點也相同,即強度、耐水性與重量三項。其中重量最容易被忽略,紙材會朝著體積與重量增加的方向作用,因而可能出現削減了多少樹脂,運費就增加多少的情形。進口場合有按體積重量計費的情況,僅比較材料費來判斷,整體反而可能吃虧。
耐水性則因品項而具決定性。在冷藏冷凍會結露、海運濕度上升等條件下,紙材本身即構成制約。問題的形態不是「能不能換成紙」,而是「這一品項在這一運輸條件下,紙材撐不撐得住」。
② 減少樹脂 — 不更換而減量的路徑
不更換材料而減少用量的方向:薄壁化、提高再生樹脂配比、把包裝本身做小。做法不一,目標相同。這一對策最大的好處是既有的充填機與封口機可以照常使用。
此處的交換條件是破損率。做薄可以壓低材料費,但若運輸途中破損增加,退貨、補寄與報廢反而更貴。只看削減率得不出答案。判斷依據不是「薄了百分之幾」,而是「薄了之後破損率如何變化」。
至於再生樹脂的配比,可用範圍因品項而異。食品、化妝品與藥品對容器包裝另有要求,那一層會先起作用。
③ 以形狀吸收 — 選擇不更換材料
材料與用量都不變,由結構承受衝擊:以摺法與隔板固定、以留空方式卸去載荷、將外包裝與內包裝的職責分開。這些都屬設計側的工夫,不伴隨材料本身的替換。
這一對策的好處是無須更換採購來源。既有的交易關係與驗收標準照舊,只有設計在動。制約同樣明確:每個品項都要重新設計,因此在多品種小批量的場合,工夫會不斷累積。
在進口實務中,這有時是見效最快的一招。更換材料會連帶採購、驗收與標示確認,而裝填方式的調整可以憑自家判斷先行試驗。
④ 回收並重複使用 — 拆掉前提本身
拆掉「一次性」這一前提,回收後重複使用:可摺疊回送的容器、可修繕續用的結構、以租賃或共用池營運為前提的設計。
只看材料單價會覺得貴。判斷改變的是折算到每一次使用時——能用多少次、回收要花多少,決定了整體樣貌。
而且唯有這一對策,會改變物流的組織方式本身。需要回程路徑,需要清洗與驗收工序,還須事先約定未能回收時如何處理。單程進口難以成立,只有在與同一對象反覆往來的交易中才成為選項。
從進口方的角度看
把四者並置,就能看出「換包裝」這一判斷並不會止於包裝本身。會同時牽動三件事。
- 破損率——越薄越輕越容易上升,一旦上升,削減效果即被抵銷
- 體積與重量——直接關係運費。材料費下降而運費上升就沒有意義
- 標示——化妝品、食品與藥品在更換容器包裝後,標示確認可能需要重來
第三點是進口特有的論點。包裝材料的更換,可能牽動標示面積、材質標示與識別標示的前提。若在材料定案後才發現標示過不了,返工的幅度會相當大。材料的研究與標示的確認,應當同時推進。
還有一點。四者並非擇一。外包裝換紙、內包裝以形狀吸收、對反覆往來的對象採用回收前提的容器——同一品項也可能因區間不同而採取不同對策。應當先確定的不是材料,而是「運什麼、在什麼條件下、運到哪裡」。
諮詢由本公司統一代為承接
參展企業本就在等待詢價。問題在於,若由您逐家去聯繫,連條件並不相符的一方也會持續來電推銷。名單越長,負擔越重,反而做不成真正的比較。
本公司已將本展的出展內容全件整理,並在會場向各家遞交了名片。只要告知「運什麼、以何種重量・體積・數量、運到哪裡」,本公司將代為向條件相符的一方確認,並把答覆彙整後回覆您。未經您同意,我們不會將您的聯絡方式交給對方。
以承辦藥品、化妝品與食品進口與流通的立場,我們也會一併說明對標示的影響,以及切換前應當確認的要點。尚未決定先從哪一種對策著手的階段,也歡迎諮詢。
參考的一次資訊
- 日本環境省「關於促進塑膠資源循環等之法律」普及啟發頁面 — 排放企業的排放抑制與再資源化等
本文基於主辦方公開的出展內容及各公司官方網站的公開資訊整理走向。未列出個別產品名稱與企業名稱,也不進行優劣比較或評價。公開內容為2026年8月時點。制度概要依據主管機關公開資料,個別適用與否以主管機關判斷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