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屆國際物流綜合展 2026(LTT2026)展商系列 第11期
貿易的數位化,通常是以「看得見了」這個說法開始的。船現在在哪裡。單據卡在哪一步。誰提出了什麼要求。
可是搬到螢幕上之後,改變的不只是看的方式。必須留存的東西,形態也變了。
先看關稅法要求的內容
以進口為業者負有帳簿與單據的義務。日本《關稅法》第94條第1項規定,以申報納稅方式適用貨物為對象、以進口為業者,必須備置「記載該貨物的品名、數量及價格以及其他必要事項的帳簿」,並保存該帳簿與「就該貨物相關交易所製作或收受的單據」。
期限寫在政令裡。《關稅法施行令》第83條第6項以進口許可之日的次日為起算日——
| 對象 | 保存期限 |
|---|---|
| 關稅關係帳簿 | 7年 |
| 關稅關係單據 | 5年(省略記入帳簿者為7年) |
同一項還規定了存放地點——總公司或主要事務所、與該進口交易相關的事務所與營業場所,或進口者的住所地。並且要求帳簿的記載事項與單據之間的關係,要以進口許可書編號等記載事項加以整理,使其清晰可辨。
也就是說,要求的不是「持有」,而是「對應起來、放在規定的地點、保存規定的年數」。
LTT2026 貿易與 SCM 平台的展品 — 四種卸下方式
| 卸下方式 | 從人身上拿走的 | 展品的主軸 |
|---|---|---|
| ① 卸下讀單據的手 | 轉抄與核對 | 消解對個人的依賴 |
| ② 卸下追問位置的工夫 | 詢問與等待 | 可視化與延誤察覺 |
| ③ 把受理窗口併為一個 | 對每一方各不相同的流程 | 報價與訂艙的集中 |
| ④ 往採購之前回溯 | 憑感覺堆起來的庫存 | 採購與需求的計畫 |
① 卸下讀單據的手——展品內容裡繼「貿易」之後出現最多的,是「單據」與「屬人」。提案是用 OCR 與 EDI 對接,取代由人閱讀發票或報關單據再重新輸入另一套系統的工序。「負責人一換就停下來」這樣的課題設定反覆出現。
② 卸下追問位置的工夫——自動取得船舶動態,察覺預計到達時間的變化並發出通知。「可視化」與「延誤」並列出現的就是這一類。他們要去掉的,是靠電話與郵件四處詢問所花的時間。
③ 把受理窗口併為一個——把報價、訂艙、運費以及與貨運承攬業者之間的往來匯集到同一個介面。前提是把與多方各用不同格式往來的狀態,統一成同一種格式。
④ 往採購之前回溯——把採購、庫存、需求預測也納入進來的類型。提案是把位於運輸之前的「買什麼、買多少」放到同一張桌面上。「各據點的採購流程各不相同」是經常被提出的課題。
四者的共同點
四者都是把原本存在於人的手與記憶中的資訊,搬進系統裡。不再重新輸入,不再四處詢問,格式統一。
到這裡為止是效率的話題。只是,搬過去之後有一件事會變。
把紙本往來換成電子往來,保存的形態也跟著換
電子帳簿保存法——正式名稱為「關於使用電子計算機製作的國稅關係帳簿單據的保存方法等特例的法律」——第7條規定如下。
「就所得稅(不含源泉徵收的所得稅)及法人稅負有保存義務者,在進行了電子交易的情形下,應依財務省令的規定,保存該電子交易的交易資訊所涉的電磁紀錄。」
值得細讀的是「在進行了電子交易的情形下」。原本以紙本往來的發票,一旦改為在平台上往來,那就成了電子交易。於是應保存的對象,就從紙本變成了電磁紀錄。
數位化並不會消除義務。消失的是「以紙本保存」這個選項。而保存的具體做法,則由財務省令規定。
關稅法一側的義務(帳簿7年、單據5年,以許可書編號對應起來,放在規定地點)仍舊另行成立。兩部法律對同一張單據施加了各自不同的條件。
導入的檢討之所以不止於「比較功能」,原因就在這裡
介面是否美觀、能對接的系統是否夠多——這些容易比較。不容易比較的,是更換之後「什麼、放在哪裡、保存幾年、如何對應地留下來」。
換了機制,要留的對象與留的方式都會跟著換。這裡是在說「可以導入」之前要先確認的地方。個別條文如何適用,因交易形態與品類而異,最終由主管當局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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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的企業都在等待詢盤。但若由您逐家聯繫,條件不合的一方也會持續發來銷售聯絡。數量越多負擔越重,比較與檢討反而無從談起。
本公司已將本次展會的展出內容全數整理,並在會場向各家遞送了名片。只要告知「哪一道工序、每月大致多少件、與哪個國家的交易」,本公司會向條件相符者確認,並將回覆彙整後奉還。未經您同意,不會把您的聯絡方式交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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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的一次資訊
- e-Gov 法令檢索 — 關稅法(第94條)
- e-Gov 法令檢索 — 關稅法施行令(第83條)
- e-Gov 法令檢索 — 關於使用電子計算機製作的國稅關係帳簿單據的保存方法等特例的法律(第7條)
本文中關於展出的記述,是依據主辦方公布的展出內容及各公司官方網站的公開資訊,整理出的趨勢。未列出個別產品名稱與企業名稱,也未進行優劣比較或評價。公布內容為2026年8月時點。法令的適用區分及所需措施因交易形態、品類與工序而異,個別適用與否由主管當局判斷。



